摄政大明 第1131章.辩法(3/3)

小说:摄政大明 作者:虫豸 更新时间:2021-12-02 00:12:56
  

  眼见到杨洵答不出来,赵俊臣也不纠缠,只是提出了自己最后一个疑问。

  但这个疑问,相较于前两个疑问,却还要更为诛心。

  只听赵俊臣缓缓说道:“晚辈还有最后一个疑问,也是晚辈最希望知道答案的疑问!

  这个世界上,有许多事情的初衷目标与最终结果都是截然相反的,所以才有‘好心办坏事’的俗语……那么,律法一道,是否也会出现这般状况?

  譬如说,法令条文的逐渐完善与复杂之后,初衷明明是为了追求公平与公正,但最终结果会不会反而是在偏帮于那些有权有势之辈?”

  杨洵身体一震,一双老眼瞪着赵俊臣,质问道:“怎么可能出现这种状况?休要胡说!”

  赵俊臣却是断定道:“但事实上必然会出现这般状况!因为,法令条文越是复杂完善,百姓们就越是难以理解,这般情况下,所有人就只能求助于像是杨大儒您这样专精于法律条文的高人……

  但并不是所有精擅于法令条文的高人,都像是杨大儒您这般对待官民穷富一视同仁,必然是价高者得!这样一来,寻常百姓遇到问题就只能像是无头苍蝇一般乱撞,而有钱有势之辈则是会拥有高人指点,就可以寻到法令里的漏洞,然后或是脱罪、或是敛财,自然是占尽了便宜!

  杨大儒,正所谓天下熙熙皆为利往、天下攘攘皆为利往,我敢说这般情况绝对会出现的!”

  在后世,皆是认为美国的法律最为完善,而在美国的诸项法律之中,又以税法最为完善。

  但结果是如何?美国的那些顶尖富豪皆是可以高价聘请顶尖律师为他们量身定计、利用各种方法合法避税,经常会出现千亿富翁的纳税数额还比不上寻常教师与消防员的情况,而普通百姓无力聘请律师相助,只能老实纳税,结果事实就是富人们在这场法律游戏之中占尽了便宜!

  更别说是大名鼎鼎的辛普森杀妻案,所有人都知道此人乃是真凶,但就因为他是百万富翁、有能力聘请顶尖律师,于是就可以无罪释放。

  赵俊臣穿越到这个时代之前,还听过一个更好笑的新闻,就是一位阿拉伯王子在英国强迫某位女性发生关系,但最终英国法院却是裁定这一切都只是“滑倒后巧合误入”。

  无论法学本身是如何标榜自身公正,但现实情况则是——在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法律执行之际总是有钱有势之辈占尽便宜,无权无势之辈只能吃亏,无论古今中外,从来都是如此!

  眼见到杨洵再次陷入沉思,赵俊臣却没有放过,而是再次的连续提出了三个问题:“其实,在讨论这些问题之前,晚辈认为应该率先探讨清楚另三个问题——首先,若是理论与现实情况出现冲突,那究竟是理论错了?还是现实错了?其次,结果正义与程序正义,这两者究竟哪个重要?最后,究竟是法令服务于世人,还是世人服从于法令?

  在晚辈看来,若是无法想明白这三个前提,这场讨论就根本无法产生结论!”

  最终,杨洵依然是无法回答赵俊臣的疑问,只是问道:“这么说,相较于老夫的观念,甚至相较于儒家观念,赵阁臣心中其实是更为倾向于法家观念了?”

  赵俊臣认真思索片刻后,摇头道:“皆不倾向,晚辈还是此前的态度,无论是杨大儒您的观念,还是法家学说,又或者是儒家理论,皆是朝廷治理江山的准则、支柱、以及有效手段之一,但并不是唯一……杨大儒的观念,太过于理想化了。”

  这一次,赵俊臣却是说了心中实话。

  在赵俊臣看来,“法学”本身就是一门过于理想化的理念,若是真能完全实现,必然会是天下百姓的幸事。

  但实际情况则是,无论古往今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完全遵从了法学观念。

  依然还是以后世的所谓“灯塔”美国为例,美国的总统州长们皆是拥有特赦权力,无论是犯下何般严重罪行,但只要给足好处,就可以一言免罪,这究竟是法学还是法家?

  此前,杨洵认为应该制定相关法令限制统治者随意开战,美国也正是这样做的,所以总统并没有宣战权,这项权力乃是属于国会,但现实则是自从二战以后,美国的历任总统们总是可以绕开国会、几乎每年都在打战!这般情况,又究竟是法学还是法家?

  所以,现实就是,法学理论上很美好,但所有人其实都更为重视法家,也更为喜欢使用法家手段。

  而“人”,就是这个世界上的最大漏洞!

  当现实与理论发生冲突之际,不论别人如何作想,反正赵俊臣会选择相信现实!

  ……

  第二更!

  本章之中的问题,也是虫子一直想不明白的事情,欢迎大家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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