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今天在围猎的时候,他们遭遇到一头巨大的完齿猪。

  这个东西有着熊一样健硕的体魄,狼一般矫捷的奔跑和野猪的巨大獠牙。

  别说是他们,就算是剑齿虎若是被全速奔跑的完齿猪撞到也会皮开肉绽、筋断骨折。

  这个东西极难捕捉,皮糙肉厚不说,跑起来的爆发力甚至可以赶得上豹子,史前人类的工具如果没有大量人手和事先周密的布置,还真不能拿它怎么办。

  而且完齿猪是食腐动物,根本不能吃。

  除了狰狞的头骨可以彰显一个部族的战斗力之外,费尽力气捕捉猎杀它实在是一点意义都没有。

  狩猎队伍偶尔会碰见这个东西,都是能避则避,尽量不与它发生冲突。

  在发现这只闲庭信步溜达的完齿猪时,众人都已经很有默契几步窜到略高的地势躲了起来。

  因为这个家伙跟秃鹫差不多,都是喜食腐的,所以活物只要不去激怒它,它也不大理会。

  钻山正和别人一样等着这完齿猪散步过去,没留神有人在背后推了他一把,如果不是他见机得宜立刻爬上旁边那棵白杆木的话,他今天很可能就回不来了。

  白杆木跟桫椤很像,所有枝叶全都集中在顶部,可是树干却光溜溜滑不留手,亏得这把匕首他才勉强撑到完齿猪远去。

  他留了个心眼,用身体挡住了匕首,因此大家只是对他居然能在白杆木上呆了那么久没掉下来颇感惊讶。

  林夕问他:“你还记不记得你身后都有谁?”

  “我问过了,巨蜥说是蝎尾推的,蝎尾说他脚滑了没站稳。”钻山往嘴巴里丢了条火腿肉一边大嚼一边说道:“谁不知道蝎尾是巨牙的走狗?”

  钻山并不以为意,反正他又没事。

  “这肉真好吃啊!是君妇做的吗?”

  苦荞摇摇头。

  钻山也不以为意,并不去刨根问底,他又切了两块自己带来的烤肉:“我以后天天给你们送肉过来,君妇莫要再去受他们的气。”

  林夕却说道:“以后有人的时候莫要再叫我阿姆君妇,也莫叫我小君了。”

  因为老子要做以后的大君!

  林夕告诉钻山一定要小心,尽量狩猎的时候跟自己那些关系要好的兄弟们一起,不要落单。

  钻山见火貘年纪虽幼,却料事如神,整个人都沉稳老练,很有老族长的架势,心里竟是渐渐当她是老族长般言听计从。

  剧情里,钻山也是这般把自己的食物分给火貘母子,但是时间一长,钻山也有点吃不消。

  毕竟他每天都出去围猎,体力消耗十分巨大,本身也是勉强凑合吃饱的,如今却要额外负担两个人,时间一长就有点吃不消了。

  因为不想累得钻山一直陪着饿肚子,半个月之后火貘才被迫拖着一条伤腿跟他们一同捕猎。

  苦荞曾经提出想要离开部族,火貘却死活不肯,那是他的阿姆啊!

  林夕缝合手法虽然很拙劣,好在这具身体本身就极强壮,纯天然饮食的身体就是棒棒哒,加上火貘十三岁就开始参加围猎整日运动,所以底子极好。

  林夕第三天就可以忍着疼痛开始修习二十段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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