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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55 章

  第155章归来

  时代的巨轮滚滚前行, 八十年代后期,外贸体制深化改革, 为陵城羊绒走向国际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 这个时候外部环境也有了进一步变化,国际羊绒制品价格高涨,羊绒原产品也随之水涨船高, 除了原本的天津、新疆和内蒙古几个省市外, 河北、上海和广东各省外贸公司也都陆续做起了羊绒出口生意。

  这个时候的陵城羊绒户再也不用自己跑去内蒙背绒,大量的牧民成群结队地来到陵城出售原料, 各省外贸公司纷纷过来陵城采购羊绒制品, 小小的陵城已经名声鹊起, 成为了全国闻名的羊绒城。

  这其中, 最有名的当属沈烈。

  沈烈的三美进出口联合公司已经为国家创下外汇两千多万美元, 累积外销羊绒三百多吨, 已经成了远近闻名的羊绒大王。

  这几年,他多次改造梳绒机设备,设备逐渐升级, 公司聘用的工程师已经研究发明了自动喂绒装备, 很大地节省了人力电力, 目前工厂分梳出的无毛绒, 被国家商检局一致认可, 并单独命名。

  如今的沈烈,走在街上, 总是有人认出来, 人家会悄悄地说, 看到没,那个就是做羊绒的沈烈。

  至于冬麦, 她的糕点铺子越做越大,这几年生意竟然也做到了首都,特别是月饼,那年给苏彦均送的月饼,她分给朋友后,大家都说好,苏彦均便动了心思。

  到了第二年,沈烈干脆建立了一个食品加工厂,专门生产月饼,并且早早地准备下来,把月饼卖向首都,得益于苏彦均的帮忙,加上月饼确实味道好,那一年竟然一口气卖出去五万盒月饼。

  冬麦的三福食品加工厂顺势建立了起来,主要制作饼干糕点类,并把糕点铺子开到了北方十几个城市。

  如今的沈烈和冬麦,在陵城都是响当当的人物,电视都上了好几次,谁都知道这两口子都是当地知名企业家。

  现在房地产市场也放开了,沈烈和冬麦在陵城南边闹中取静的地方购置了一套八百多平的宅基地,修建了一套小别墅,雇佣了两个保姆一个司机,日子过得富裕自在。

  他们还买了一辆车,五十多万,作为代步工具,沈烈抽时间会开着车带着冬麦和两个孩子出去游玩,这几年时间,大江南北都差不多走遍了。

  两个孩子已经十岁了,老大沈楷在两个多月时呈现出惊人的运动天赋,之后大运动一直超前,不过到了三四岁,运动方面却并不出奇,做什么事都慢腾腾的。

  反而是有一次,沈烈在看当年公司的财务报表,沈楷很有兴趣地凑过去也想看,沈烈便教儿子认字,教了后,发现他几乎是过目不忘,教过的就记住了。

  沈烈便起了心,又试探了几次,确认儿子记忆力超凡。

  这个时候保姆也说,领着他过去幼儿园,一路上的牌匾,她偶尔叨叨几句,他竟然全都记得,每个字都认得。

  此时沈烈的想法已经和前几年不同,他已经创下了偌大的财富,一辈子用之不尽,他更希望儿女普通一些,平凡一些,他可以保证儿女一生吃穿不愁,所以反而希望他们不要太出众,就这么悠闲自在地过一辈子。

  不过孩子有这个才能,他也不愿意埋没,便请了当地小学的一位退休老师过来,每天教沈楷学习,语文数学都教,又另外请了一位英语老师,教沈楷英语,这么学了几个月后,两位老师都惊叹沈楷的学习能力,并且说:“沈总,你家儿子绝对不是一般孩子,这得好好培养,不能埋没。”

  这件事,沈烈和冬麦商量了一番,又去请教了苏彦均,苏彦均想了想后,便带着沈楷过去了中科院研究院,在那里,研究人员对沈楷进行了超常儿童鉴定,鉴定结果出来,沈楷的智商竟然有一百四十三。

  研究人员说,他们这个测定是沿用国际通用的测定方法,一般超过一百四十就认为是天才,建议他们好好培养。

  这自然得好好培养,不过怎么培养呢?

  苏彦均也不懂,她到处请教别人,沈烈还找了南开大学的教授,咨询人家,最后得出结论,适当地教导,但是也不要太激进免得适得其反。

  这个时候苏彦均身体不太好,本来打算办理提前退休,正好有沈楷这个事,她便回来陵城,又雇了两位家庭教师,亲自教导外孙,教导内容包括数学英语语文,还有历史地理生物等。

  冬麦见此,开始还担心孩子压力大,毕竟要学这么多东西,孩子还小,多可怜哪。

  不过谁知道人家沈楷却甘之如饴,觉得好玩,认为“学习比出去玩有意思多了”。

  冬麦也就不说什么了,可能孩子擅长学习,就有求知欲,对于这种孩子来说,学习比出去玩更有意思。

  到了沈楷五六岁,苏彦均觉得自己已经不可能胜任外孙的教学了,她便过去首都,多方打听,打听到一位归国的老教授,带着沈楷前去拜见,诚恳请求后,终于将这位老教授重金相聘,请到了陵城,单独给人家准备了住房,请人家教导自己外孙。

  当然了,人家老教授缺的不是钱,人家就是看淡了名利,觉得沈楷这孩子挺有天分,而陵城这个小城市也算得是山清水秀,就当是来隐居,过过悠闲田园生活,顺便教导沈楷了。

  由老教授亲自教导的沈楷并没有参加国家的正常小学,而是学习自己特殊设计的课程,当然了,沈烈也会经常带着他去参加会议,去各大城市旅游,增长见识。

  对于这样的一个哥哥,沈杼却觉得“他真没意思”,相比于沈楷的高智商,沈杼并不出众,不能说不聪明,只能说是一般聪明,比起学习,她更喜欢户外运动,打羽毛球,打篮球,喜欢和同学们玩,她从幼儿园就是班级里的孩子王,到了小学更是一直都是班长。

  沈杼唯一喜欢哥哥的,也许是哥哥偶尔会去首都参加竞赛,是那种大学生的竞赛,如果哥哥参加竞赛,爸爸妈妈再忙也会抽空陪着去,而自己也可以趁机请假陪着去了。

  这一次也是,一家四口过去首都,沈楷参赛,把沈楷交给老师后,沈烈和冬麦便带着沈杼去玩了,这次去了野长城,十三陵水库,首都动物园,还顺便跑去天津游乐场玩,玩得痛痛快快。

  等玩够了,回来,正好接沈楷。

  接沈楷的时候,沈杼亲热地扑过去抱住了沈楷:“哥,你考得怎么样?我一直都在外面等你,吃不下睡不着!”

  沈楷木木地看她一眼,瞄到了她手腕那里晒黑的痕迹,收回了目光。

  他心性沉稳早慧,都懒得拆穿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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